8 月 17 日,美国财政部发布拟议规则制定通知,就《GENIUS 法案》第 3 条支付稳定币监管框架公开征求意见。

核心要点

  • 牌照要求:2027 年 1 月 18 日起,任何在美国发行支付稳定币须获得联邦或州级牌照

  • 外国发行方限制:数字资产服务商不得提供外国发行的支付稳定币,除非外国发行方具备遵守美国法律及互惠安排的技术能力

  • 全面合规:2028 年 7 月 18 日起,服务商向美国境内人士提供或销售的任何支付稳定币均须由持牌发行人发行


财政部长贝森特表示,该法案为支付稳定币建立了里程碑式框架,财政部正快速推进实施。

本次规则核心在于界定「在美国发行」及「向美国境内人士提供或销售」的具体含义。公众可在《联邦公报》发布后 60 天内提交意见。

该规则建立在去年 9 月预先通知基础上,标志着稳定币监管从框架法案进入可执行规则落地阶段,将直接影响 USDC、USDT 等主要发行方及交易平台的合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