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拟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安全事件后立即通报监管部门
事件要点
- 时间:11 月 5 日
- 主体:韩国金融委员会
- 动作:制定新指南,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发现安全事件后立即通知金融监督院和金融保安院
- 现状:此类企业目前仅需向韩国互联网振兴院报告
后续立法
金融当局还计划制定《数字金融安全法》,对虚拟资产服务商、保险代理店、贷款业等持有大量客户信息或可能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行业,适用与现行《电子金融交易法》相当的安全规定。
立法计划于 2027 年第一季度完成并提交法案。
金融当局还计划制定《数字金融安全法》,对虚拟资产服务商、保险代理店、贷款业等持有大量客户信息或可能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行业,适用与现行《电子金融交易法》相当的安全规定。
立法计划于 2027 年第一季度完成并提交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