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拟授金融监管紧急干预权,可限杠杆ETF倍数及投资上限
拟立法授予紧急干预权
韩国金融委员会(FSC)与金融监督院(FSS)正推进《资本市场法》修订,拟授予监管机构"紧急干预权":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可直接调整单一股票杠杆ETF的杠杆倍数、设置投资上限,无需经过持有人会议等复杂程序。
参考香港监管模式
韩国监管层参考了香港证监会做法——后者已允许满足风控与披露要求的机构动态调整杠杆及反向产品倍数。目前韩国部分单一股票杠杆ETF最高杠杆为2倍,监管层拟在异常波动时临时调降。
配套措施与市场反应
- 投资上限:拟将单一股票杠杆ETF的个人投资上限统一设为约20%,防止资金过度集中
- 模拟交易:计划引入模拟盘系统,增强投资者对杠杆产品风险的认知
- 保证金已上调:7月31日起,相关产品最低保证金要求从1000万韩元提至3000万韩元
新规实施首日,16只相关杠杆ETF成交约3万亿韩元,较前一交易日12.4万亿韩元下降约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