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深圳坪山区一企业员工贾某因网贷负债,窃取公司核心研发资料后伪装境外黑客,向企业发送勒索邮件索要赎金。

勒索币种

  • 0.88 枚比特币

  • 0.8 枚比特币

  • 9 万枚 USDT


判决结果
企业未支付赎金并报警。贾某因敲诈勒索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3 个月,并处罚金 1 万元。

法律认定
检察机关认定,比特币、泰达币虽非法定货币,但属于具有财产价值的虚拟资产,涉案虚拟货币价值 63 万余元,可作为犯罪数额认定依据。